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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养老协会:家庭床位出新政 | 居家养老“向前一步走”

时间:2021-04-08     作者:小象养老【转载】   来自:北京养老行业协会

十三五以来,北京市不断强化“政府主导、市场主体、社会主力”的发展理念,高效整合匹配服务资源,创新养老服务床位供给,完善就近养老服务模式,加快形成了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截止至2021年2月,北京市共建设297个养老照料中心、1005家养老服务驿站,全市养老床位达到10.8万张,养老服务商超过2万家,近400万常住老年人,实现人手一张养老助残卡,老年人及其家属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幅增强。


推动解决养老服务体系中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三种服务形式相互独立、互为割裂的“痛点”和“堵点”问题,北京市民政局统筹组织西城、朝阳、海淀区开展试点创新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模式,在总结梳理试点区域经验的基础上,北京市民政局根据《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北京市养老服务专项规划(2018年-2035年)》等文件要求,围绕“保基本、优体系、通堵点、强管理”目标制定了《北京市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01

如何理解养老家庭照护床位?

《北京市养老服务专项规划(2018年-2035年)》养老家庭照护床位是北京市就近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的临时托养床位、养老机构的集中照料床位共同构成我市养老服务“三张床”,属于为我市老年人提供“床边、身边、周边”就近长期照护服务的其中“一张床”。是北京市在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方面新的、也是相互关联、顺势力导的探索。


区别于其他养老床位,养老家庭照护床位依托就近的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家庭适老化改造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引入专业化服务等方式,将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环境搬到老年人家中,将专业的照护服务送到老年人的床边,为居家生活的失能、重残老年人的提供专业照护服务、综合照护管理、居家安全协助、家庭照护支持等服务。


通过设置养老家庭照护床位老年人不离开熟悉的生活居住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负担;同时以家庭为基础,专业技术服务为支撑,充分发挥家庭成员在老年人照料中的基础性作用,提升家庭照护的功能和水平,满足了老年人、多元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实现了老年人原居安养的愿望。


02

养老家庭照护床位能提供哪些服务?

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创新融合了北京市“三边四级”就近精准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各类型养老服务,既包括了由养老机构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心理等各项专业服务内容,也涵盖了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健康管理、辅具支持、居家安全协助等相关支持、协助型服务,还纳入了北京市长期开展等为家庭照护者提供护理技能提升相关等培训类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市民政局还协调了卫生健康部门,将享受养老家庭照护床位的老年人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签约范畴,提供免费建立健康档案、免费体检、预约转诊、开具长处方等服务。符合家庭病床条件的可申请开设家庭病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家庭病床规定进行管理,提供医疗服务,发生的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实时结算。



03

谁可以申请养老家庭照护床位?

具有本市户籍居家生活并经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确定为重度的失能老年人或重度残疾老年人。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可扩展到中度失能老年人。文件中所称重度残疾老年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老年人或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残疾老年人。


04

如何申请养老家庭照护床位?

有意愿建立养老家庭照护床位的服务对象或其代理人,可向常住地所在区民政局公布的养老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原则上应就近选择服务机构。根据需要对老年人的居住环境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使居家环境能基本满足重度失能老年人和重度残疾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条件,并安装必要的紧急呼叫、智能穿戴、智能感应、远程监控、信息传输等设备。


05

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养老家庭照护床位服务需要注意什么?

(一)基本条件

需要满足提供养老家庭照护床位服务的基本条件条件:

1、依法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服务质量星级评定为二星级及以上;

2、内部设置医疗机构,或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能够为养老家庭照护床位服务对象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3、设置满足服务对象的求助、风险提示信息和提供远程服务的信息管理系统;

4、根据养老家庭照护床位数量购买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

(二)规范市场行为

与老年人签署服务协议,并明确服务内容、时间频次、服务收费、风险责任分担机制等相关内容。服务收费采取市场定价,但需及时报区民政局备案。

服务协议生效后,由签约养老服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录入北京市社会福利服务管理平台,服务终止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变更。

(三)综合监管

养老机构按照每床每月500元标准享受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同时应按照政府补贴经费使用要求做好管理和使用。

 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发生服务质量、服务安全、欺老虐老等问题及失信行为,经核实属于签约养老服务机构责任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养老服务机构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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